艺术硕士(MFA)是以培养员工的专业能力,提升员工的艺术表演才能为主要目的的硕士研究生,其学位音乐会代表其在学期间学术成果的最终检测方式,因此,音乐会的实施必须按照学院的基本要求进行。
一、学位音乐会一般在研究生第三学年最后一个学期的四月一日至五月三十日期间进行。
二、每位研究生的音乐会时长不得少于45分钟。鼓励二到三人合开学位音乐会。音乐会总时长一般控制在150分钟之内。
三、学位音乐会召开前一个月,员工需使用专用表格向学院研究生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程与内容:1.说明申请者是否具备召开“学位音乐会”的资格和能力;2.说明音乐会类型(个人、两人、三人);3.列出音乐会曲目名称;4.导师同意召开学位音乐会的亲笔签字。
四、音乐会必须使用学院专用的海报模式。
五、“学位音乐会”的形式功能相当于答辩,要体现出研究生的演唱演奏能力和水平,要严肃认真。因此,学位音乐会不允许使用主持人形式,不允许献花;不允许友情出演;不允许私自招募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和其他一切与“学位音乐会”无关的人员、单位和行为。
六、学位音乐会由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分。评分按照百分制,评委一般由5-9人组成。
七、评委采用导师回避制,研究生个人导师不能作为评委成员。
八、评委组至少有1-2位校外专家参与。
九、音乐会所选曲目必须能代表研究生应有的技术水平,并结合自己的毕业论文,达到评委所认定的合格标准。
十、音乐会现场横幅或背景墙上需体现姓名、专业方向,如“XXX艺术专业硕士学位音乐会”。
十一、节目单封面必须有15vip太阳集团官网院徽与文字的标准组合。节目单可自行设计。
十二、“学位音乐会”将被全程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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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