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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音乐领域(135101)
来源:15vip太阳集团官网   时间:2020-11-11   点击数:

一、培养目标

太阳成集团音乐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旨在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养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中国传统文化,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具备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高的专业技能,能够进行专业表演、创作以及管理的高层次、高水准、应用型专门人才。为艺术团体、院校、艺术场馆、电视广播台站、文化馆站、各类媒体、文艺研究单位、政府文化行政部门等培养能够胜任音乐创作、表演、教育、管理等音乐领域相关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业人才。

二、招生对象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历)人员。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四年。

四、培养方式

采用课堂讲授、技能技巧的个别训练与集体训练及专业实践等相结合的培养方式。突出音乐学科的特点,以实践为主兼顾理论学习及综合素养的提升,对员工进行系统、全面的专业训练。实践类课程保证适度学时数和学分比例,专业实践课重视锻炼员工的实际操作能力,积极创造艺术实践的条件,建立多种类型的实践基地,给员工提供独立思考、探索研究和创新实践的空间,以及跨专业学习和实践的条件。实行导师负责制,并聘请高水平行业专家配合指导艺术实践重视员工专业技能、专业知识、实践经验以及职业品德教育的综合立体发展。

五、课程设置

课程类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包括公共课、专业必修课。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课程总学分不少于50 学分,必修课中公共课不少于8 学分。专业必修课程不少于34 学分。其中,专业必修类理论课程一般不少于4学分,实践类课程不少于30 学分,含开放性实践课程6-10 学分。选修课程一般不少于8 学分。

 

音乐领域艺术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

课程类型

专业方向

课程名称

周学时/总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考核方式

备注



 




全部专业方向

马克思主义理论

2/36

3

1

考试

理论类课程

英语

4/72

4

1

考试

理论类课程

艺术概论

2/36

2

1

考试

理论类课程





声乐表演

论文选题与

写作规范

2/32

2

1

考试

理论类课程

音乐作品分析理论与方法

2/32

2

2

考试

理论类课程

声乐艺术表演

2/192

12

1-6

考试

实践类课程

歌剧排演

2/128

8

1-4

考试

实践类课程

声乐艺术指导

2/64

4

3-4

考试

实践类课程

高级听觉训练

2/64

4

1-2

考试

实践类课程

学术实践

2

1-6

考查

开放性实践课程

教学实践

2

1-6

考查

开放性实践课程

社会实践

2

1-6

考查

开放性实践课程

艺术实践

4

1-6

考查

开放性实践课程

钢琴表演

论文选题与

写作规范

2/32

2

1

考试

理论类课程

音乐作品分析理论与方法

2/32

2

2

考试

理论类课程

钢琴表演

2/192

12

1-6

考试

实践类课程

高级听觉训练

2/64

4

1-2

考试

实践类课程

钢琴重奏

2/96

6

2-4

考试

实践类课程

学术实践

2

1-6

考查

开放性实践课程

教学实践

2

1-6

考查

开放性实践课程

社会实践

2

1-6

考查

开放性实践课程

艺术实践

4

1-6

考查

开放性实践课程

器乐表演

论文选题与

写作规范

2/32

2

1

考试

理论类课程

音乐作品分析理论与方法

2/32

2

2

考试

理论类课程

器乐艺术表演

2/192

12

1-6

考试

实践类课程

总谱读法

2/64

4

3-4

考试

实践类课程

高级听觉训练

2/64

4

1-2

考试

实践类课程

室内乐

排练

2/64

4

3-4

考试

实践类课程

学术实践

2

1-6

考查

开放性实践课程

教学实践

2

1-6

考查

开放性实践课程

社会实践

2

1-6

考查

开放性实践课程

艺术实践

4

1-6

考查

开放性实践课程

指挥(合唱、乐队)

论文选题与

写作规范

2/32

2

1

考试

理论类课程

音乐作品分析理论与方法

2/32

2

2

考试

理论类课程

指挥技法

2/192

12

1-6

考试

实践类课程

近现代

音乐作品分析

2/64

4

3-4

考试

实践类课程

高级听觉训练

2/64

4

1-2

考试

实践类课程

总谱读法

2/64

4

3-4

考试

实践类课程

学术实践

2

1-6

考查

开放性实践课程

教学实践

2

1-6

考查

开放性实践课程

社会实践

2

1-6

考查

开放性实践课程

艺术实践

4

1-6

考查

开放性实践课程

音乐创作

论文选题与

写作规范

2/32

2

1

考试

理论类课程

音乐作品分析理论与方法

2/32

2

2

考试

理论类课程

作品创作与技术分析练习

2/196

12

1-6

考试

实践类课程

近现代

音乐作品分析

2/64

4

3-4

考试

实践类课程

电子音乐基础

2/32

2

2

考试

实践类课程

高级听觉训练

2/64

4

1-2

考试

实践类课程

总谱读法

2/64

4

3-4

考试

实践类课程

学术实践

2

1-6

考查

开放性实践课程

教学实践

2

1-6

考查

开放性实践课程

社会实践

2

1-6

考查

开放性实践课程

艺术实践

4

1-6

考查

开放性实践课程

视唱练耳

论文选题与

写作规范

2/32

2

1

考试

理论类课程

音乐作品分析理论与方法

2/32

2

2

考试

理论类课程

视唱练耳训练

2/196

12

1-6

考试

实践类课程

钢琴

1/32

2

1-2

考试

实践类课程

近现代

音乐作品分析

2/64

4

3-4

考试

实践类课程

电子音乐基础

2/32

2

2

考试

实践类课程

微课设计与实践

2/64

4

3-4

考试

实践类课程

学术实践

2

1-6

考查

开放性实践课程

教学实践

2

1-6

考查

开放性实践课程

社会实践

2

1-6

考查

开放性实践课程

艺术实践

4

1-6

考查

开放性实践课程

音乐教育

论文选题与

写作规范

2/32

2

1

考试

理论类课程

音乐作品分析理论与方法

2/32

2

2

考试

理论类课程

音乐教材分析与教法实践

2/196

12

1-6

考试

实践类课程

高级听觉训练

2/64

4

1-2

考试

实践类课程

微课设计与实践

2/64

4

3-4

考试

实践类课程

合唱指挥

2/32

2

3

考试

实践类课程

钢琴基础

1/48

3

1-3

考试

实践类课程

声乐基础

1/48

3

1-3

考试

实践类课程

学术实践

2

1-6

考查

开放性实践课程

教学实践

2

1-6

考查

开放性实践课程

社会实践

2

1-6

考查

开放性实践课程

艺术实践

4

1-6

考查

开放性实践课程



全部专业方向在20门任意选修课程中任选,最低修够8个学分即可

中国传统音乐研究

2/32

2

1-6

考查

理论类课程

民族音乐学概论

2/32

2

1-6

考查

理论类课程

音乐美学与批评

2/32

2

1-6

考查

理论类课程

中国近现代音乐

专题研究

2/32

2

1-6

考查

理论类课程

西方音乐

专题研究

2/32

2

1-6

考查

理论类课程

东西方

音乐比较研究

2/32

2

1-6

考查

理论类课程

世界歌剧艺术史

2/32

2

1-6

考查

理论类课程

声乐方向必选

中国戏曲演唱

2/32

2

1-6

考查

实践类课程

声乐方向必选

中国古典诗词歌曲演习

2/32

2

1-6

考查

实践类课程

声乐方向必选

音乐

钢琴

艺术史

2/32

2

1-6

考查

理论类课程

钢琴方向必选

音乐与舞蹈学文献导读

(英文)

2/32

2

1-6

考查

理论类课程

音乐与舞蹈学专题研究

2/32

2

1-6

考查

理论类课程

音乐教育哲学思潮

2/32

2

1-6

考查

理论类课程

合唱排练

2/32

2

1-6

考查

理论类课程

声乐合唱指挥方向必选

民族管弦乐合奏

2/32

2

1-6

考查

实践类课程

交响乐

排练

2/32

2

1-6

考查

实践类课程

室内乐

排练

2/32

2

1-6

考查

实践类课程

舞台表演

2/32

2

1-6

考查

实践类课程

音乐软件与

乐谱制作

2/32

2

1-6

考查

理论类课程

音乐创作、视唱练耳方向必选

音乐学科教学论

2/32

2

1-6

考查

理论类课程

选课说明:

1、公共课所修学分须不少于8学分;

2、专业必修课所修学分一般不少于34学分。其中,实践类课程一般不少于30学分,含开放性实践课程6-10学分之间;

3、选修课所修学分一般不少于8学分

六、毕业考核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考核的基本原则,应强调内容与形式的统一、理论与实践的统一。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者,在修学规定课程和获得规定学分的同时,需完成包括专业实践能力展示和专业学位论文答辩两部分组成的毕业考核。专业实践能力展示体现申请人的专业技能水平,专业学位论文答辩体现申请人对应用专业技能所表现出的科学研究和理论阐述能力。两部分共同作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专业水平的评价依据,均须达到合格标准,缺一不可。毕业考核总成绩计算方法为:专业实践能力展示占70%、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占30%。

(一)专业实践能力展示

1.总体要求

专业实践能力展示须体现一定的实际意义,以及一定的创新性;应体现出申请人对本专业领域较为深广的认知和理解;能反映出申请人良好的技术驾驭力、想象力和艺术诠释力;能产生一定的审美功效及社会影响。

2.具体要求

音乐表演类:

各方向申请人须提供2 场不同曲目的音乐会,包含中期音乐会和毕业学位音乐会。中期音乐会需在第三学期完成,学位音乐会需在第六学期三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期间完成,且需表演规定曲目(见文后附件)。每场音乐会不少于40分钟,其中独奏(唱)部分不少于30分钟;曲目类型可包括独奏(唱)、重奏(唱)等多种形式;两场音乐会曲目的风格应囊括至少三个及以上不同时期和多种流派,20 世纪以来的经典作品中应至少包括一首(部)优秀中国作品。

音乐创作类:

作曲方向申请人应提供独立创作的室内乐编制作品1 至2 部,管弦乐队作品1 部;编制可以包含声乐和民族乐器;总时长不少于20 分钟。其中乐队作品的编制需双管以上,时长不少于10 分钟。所有作品应提供完整乐谱,完成现场演出,或提供相应作品的小样。电子音乐作曲方向申请人应提交4 至6 首在读期间独立创作的不同类型电子音乐作品,总时长不少于20 分钟;其中应包括纯粹的电子音乐作品2 至4 首,真实乐器(或人声/或多媒体)与电子音乐相结合的混合类作品2 至3 首;作品应提交音频或视频文件、工程文件、完整乐谱(纯粹的电子音乐可不提供乐谱)。音乐会演出其中至少2 首作品,总时长不少于10 分钟。

电子音乐制作方向申请人需提交4 至6 首在读期间独立创作的不同类型音乐作品,总时长20 分钟以上;其中应包括以MIDI 技术语言为主体的应用类纯电子音乐作品2 至3 首,制作技术综合体现的歌曲类电子音乐作品2 至3 首;作品应提交音频或视频文件、工程文件、完整乐谱(噪音化电子音乐部分可不提供乐谱)。音乐会演出其中至少2 首作品,总时长10 分钟以上。

 

 

音乐教育类:

音乐教育方向:1. 较好地完成1课时具有探索研究意义的音乐课堂教学,同时附完整教案和教学设计说明。2.较好地完成不少于20 分钟的音乐活动组织与排练,同时附活动设计方案。3.提倡在真实的教学与活动场景下展示,必须提交相应的视频。

视唱练耳方向:1.教学实践:较好地完成1课时具有探索研究意义的视唱练耳课堂教学,同时附完整教案和教学设计说明。2.学位音乐会:演唱总时长不少于30分钟。其中,单人弹唱曲目不少于6 首,曲目需涉及2-3 首传统技术训练和2-3 首艺术歌曲、其他若干;重唱曲目:二声部、三声部、四声部各1-2 首; 曲目风格要体现:1)巴洛克或古典时期,2)浪漫派时期,3)中国传统(指中国作曲家创作的具有明显中国风格的作品)或中国作曲家新作品,4)现代音乐风格(含新古典主义及各类泛调性、无调性作品);另必须涵盖1首由毕业生自己改编或创作的作品。

其他各方向申请人专业实践能力展示均应根据专业特点,依据上述规格要求,完成一定工作量或时长的实践过程的专门展示。如合唱与指挥:两场各不少于40分钟的合唱与指挥音乐会。

(二)专业学位论文答辩的要求

本领域专业学位申请人皆应提交专业学位论文并完成答辩。具体要求如下:

1.专业学位论文应与专业实践能力展示内容紧密结合,须根据所学的理论知识,结合专业特点,针对本人在专业实践中的问题思考、案例分析、有益探索、方法研究等进行分析和阐述。

2.专业学位论文其文体的学术规范性遵循太阳成集团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管理要求,符合《艺术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论文写作规范》。

3.论文核心部分(本论、结论)字数不少于0.5万(不含谱例、图表)。

4. 学位申请人在毕业论文答辩之前需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文章一篇(省级比赛获奖可抵文章一篇)。

(三)毕业考核委员会

由相关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3-5人组成毕业考核委员会,考核学位申请人专业实践能力展示和专业学位论文答辩是否达到合格水平;学位申请人的导师不能担任考核委员会委员。

七、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并毕业考核合格者,经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颁发艺术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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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