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学校发布了《关于授予王拥军等八位教师“教学标兵”荣誉称号的决定》,公司教师王拥军副教授被授予“教学标兵”荣誉称号。
在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学校审核的基础上,全校共有8位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及教学获奖情况符合评选要求,学校授予其“教学标兵”荣誉称号。近年来,王拥军副教授先后获得两次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一次获得陕西省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为了牢固树立“教师为本、人才第一”的观念,进一步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学校设立了“教学标兵”奖。学院号召全体教师向“教学标兵”学习,以高度的主人翁精神,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公司产品水平,为培养高水平的音乐舞蹈人才作出应有的贡献。